News/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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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May
    新聞簡報
    ●配合防疫移工取消或延後返鄉 交通費補助出爐●

    ◎針對109年3月17日下午4點前已與雇主約定好要返鄉休假的移工,因配合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延後或取消請假返國,勞動部訂定交通費用補償辦法,移工所訂機票起飛之航班須於109年3月17日下午4時以後的班機,因辦理機票改期或取消所需必要費用之損失,得檢附訂票證明及相關支付、退費等單據,但補償金額不包括航空公司或原購買公司退費金額。 . ◎勞動部109年4月30日公告受聘僱從

  • 05May
    新聞簡報
    ●訂定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有鑑於新加坡移工宿舍爆發大規模群聚感染,且考量我國移工居住特性及假日有群聚現象,避免已入境移工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增加社區感染風險,勞動部明訂有關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如建議工作場所及住宿空間應分流管理,不得禁止移工放假但可協調避免同一日集中放假,可提供休閒娛樂設備減少移工外出需求。 . ◎在移工國民待遇原則及符合相關勞動法令之前提下,配合已發布之「新型冠

  • 28April
    新聞簡報
    ●伊斯蘭齋戒月展開 籲請雇主尊重移工信仰●

    ◎伊斯蘭教齋戒月預計為期一個月,由於印尼籍移工大部分信仰伊斯蘭教,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提醒,雇主在齋戒月間尊重移工宗教信仰,給予包容與鼓勵。 . ◎穆斯林依伊斯蘭習俗,齋戒月是每年最神聖的月份,各地穆斯林在這個月會齋戒,從日出到日落間禁食,不允許進食及飲水,日落後才能進食。若移工因為守齋變更生活作息,雇主可以多加包容,適時給予彈性的工作安排,讓移工能安心完成齋戒。

  • 24April
    新聞簡報
    ●移工社交安全距離 勞動部運用多元管道宣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提醒民眾應適度保持社交距離,室內保持1.5公尺、室外則為1公尺;由於移工因為語言隔閡,為讓各國移工能了解防疫政策,勞動部要求各地方政府自4月18日起於假日前往移工聚集地如清真寺、教會等宣導,並發函交通部與內政部,協助在車站、公園等宣導。 . ◎勞動部表示,已製作五國語言翻譯的「保持社交距離」宣導文宣,以及廣播音檔,告知移工在防疫期間,請避免出

  • 22April
    新聞簡報
    ●外籍漁工僅半數投勞保 需採取有效輔導措施●

    ◎外籍漁工雖為勞保強制納保對象,但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發現,扣除尚未入境及行蹤不明者,外籍漁工僅有51.07%的投保率,而勞動部未積極處理,顯有疏失,監察院對勞動部提出糾正案,調查中並點出住宿環境欠佳、勞檢率過低等問題,要求相關單位應檢討改進。 . ◎監委指出,在台外籍漁工共計12,498人,扣除尚未入境及失聯者共有9,789人,卻只有5,000人參加勞保,投保

  • 17April
    新聞簡報
    ●外籍營造工規範修正 門檻降為10億元 重大公共工程經院政同意 移工比例不受限制●

    勞動部日前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新修正的規範刪除百億門檻降為10億元,另配合配合行政院順利推動重大公共工程,針對確實具有擴大外籍營造工人數必要且特殊個案,經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報行政院同意後,核配外籍營造工比例不受相關核配比例之限制。 . 勞動部109年3月31日公告修正「專案核定民間

  • 15April
    新聞簡報
    ●外國人居留期滿可延長離境期間 期滿移工等待出國期間不得工作●

    ◎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倘外國人在臺居留效期將屆滿且無居留原因者,得至本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延長離境期間,期限自其居留效期屆滿日加30日。本項措施實施期間將視疫情發展狀況調整。 . ◎移民署官員指出,另因涉及移工整體管理政策,該項權宜措施暫不納入移工,若是居留證期滿要返國移工的班機停飛,可持原定航班停飛、取消、延後或減班等證明,將可留台等待班機復航,不過須密切注意

  • 10April
    新聞簡報
    ●集中檢疫床位有限,未有床位不得入境,產業移工居家檢疫實地查核 向工作地申請●

    勞動部指出,目前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可容納床位有限,每天限量提供,提醒雇主或仲介,若原規劃移工入境日期已滿床無法預定,建議「延後」移工入境日期,待預定到集中檢疫所的床位後,再安排移工入境,移工若未持有「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將無法入境。 . 另針對新引進的非社福類移工包括製造、營造、漁業與農業等移工,勞動部表示,今天與地方政府討論相關居家檢疫實地查核作業流程後,雇